結婚的最低法定年齡為16歲(以西曆計算),不論居於何地或屬於任何國籍,均可登記結婚。
根據香港法例,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 :
- 其中一方須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(登記官)遞交擬結婚通知書(通知書)。
- 登記官須在其辦事處展示通知書的第I部分,直至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或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屆滿為止。
- 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,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,簽發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,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。
- 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,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,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。
- 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,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,之後如欲舉行婚禮,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。
婚姻登記處:
(香港)
大會堂
地址:中區大會堂高座1樓
電話:2523 0725
辦公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2:30
可舉行婚禮的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2:30, 14:00-16:45;(日)09:00-12:45
紅棉道
地址:中區紅棉路19號羅年信大樓地下
電話:2869 0600
辦公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
可舉行婚禮的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;(日)09:00-12:45
(九龍)
尖沙咀
地址: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號 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上層地庫及3樓
電話:2312 0929
辦公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
可舉行婚禮的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;(日)09:00-12:45,
14:00-16:45
(新界)
屯門
地址:屯門屯喜路1號屯門政府合署1樓
電話:2451 3005
辦公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
可舉行婚禮的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
沙田
地址:沙田源禾路1號沙田大會堂地下
電話:2604 6974
辦公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
可舉行婚禮的時間:(一至五)08:45-12:45, 14:00-16:45;(六)09:00-11:30;(日)09:00-1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