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幸福

 很多人都誤以為金錢就等於幸福,其實不然。很多有錢人活得並不快樂,最顯著的例子就是美國的休斯(Howard Hughes),他富可敵國,卻活得非常痛苦,他有嚴重的強迫症,害怕細菌,害怕傳染,不敢跟人接觸,什麼都不敢吃,最後可以說是餓死的。

最近十年來,心理學開始研究幸福感:人如何才能感到幸福?構成幸福的條件又是什麼?

哈佛大學的研究發現,不必每天都有值得慶祝的大事,很多快樂的小事累積起來的能量超過一件快樂的大事。

我們過去都把幸福寄托在未來或別人身上:等我娶到她…;等我升到總經理…;等我存到一百萬…,研究發現這種大事帶給你的幸福感不及你每天都有幸福的小事,如能力被老闆肯定,同事愛戴你;吃到好吃的食物都會帶給你快樂,這些累積起來的快樂能量大於久久爆發一次的快樂能量。

昨天下大雨,有個全身淋濕的警員告訴我,他在指揮交通時,有位女士把車窗搖下來,對他喊道:「辛苦你了!」他說,剎時疲累都不見了,相信對他說這句話的女士也是一樣快樂。

要增加自己的幸福並不難,研究發現每天:

1.花幾分鐘寫下三件你感恩的事;昨天所發生有意義的事

2.送一個正向的訊息給你的親友

3.運動十分鐘

4.默想十分鐘

每天這樣練習,你的思想會導向樂觀,而且它完全不需要工具或設備就能做。有個公司發現四個月之後效力還在,沒有做幸福練習之前,它的生產力和職場快樂指數在卅五分的量表上是廿三,做了以後上升到廿七。 現在職場工作的壓力都很大,其實社會支持是抵抗壓力最有效的方式。社會支持和幸福感,最重要的因素就是「給」(provider),從服務他人身上得到自我肯定與自我價值。

「給」才是幸福感最重要的因素。當你替別人著想、幫助別人時,別人快樂,你自己也幸福,這才是真正的雙贏。

 

文字整理:Ladies女性健康生活雜誌編輯組(www.ladies.gig.hk)

資料來源:康健雜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