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要打兩份工嗎?

筆者的朋友正職是酒店餐廳的侍應,早上五時就上班,下午二時左右已可下班。為了供樓,她就決定下午做一份約需工作四小時的兼職。

美國的就業專家表示,打工仔在打第二份工之前應該三思而後行。額外的工作負擔會增加工作壓力,讓人筋疲力盡,給自己正職工作帶來隱憂。

首先,應該看看正職的公司的僱員手冊,有沒有關於員工兼職的相關規則,因為有很多公司都不准許員工兼職,或需向上司申報。如果員工因兼職而導致正職工作表現欠佳,其實對正職公司來說是不公平的,同時也會影響了自己在公司的晉升機會。

如果正職公司容許員工兼職,員工最好也跟上司交代一下,以避免將來產生任何問題。

還有,記緊不要在甲公司做乙公司的事情,也不要使用公司資源做其他事情,因為這樣是有機會被開除的。

其實,打兩工就要付出兩份體力、心力,更可能會因此不夠時間食飯、睡眠,分分鐘會賠上自己的健康,如果可以的話,還是好好考慮清楚,以免因小失大。

 

資料來源:華爾街日報